第7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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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7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合同。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07
【法规编号】 660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许可订立“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合同。
监於判给陈炳华执行「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执行期跨越一财政年度,因此必须保证其财政支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十九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许可与陈炳华订立「澳门大学A2课室楼设计及招标文件顾问」服务的执行合同,金额为$2,230,000.00(澳门币贰佰贰拾叁万元整),并分段支付如下: 2008年 $ 1,338,000.00 2009年 $ 669,000.00 2010年 $ 223,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