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7:0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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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6/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续任文化谘询委员会一名成员。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2-06
【法规编号】 677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2008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续任文化谘询委员会一名成员。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5/2001号行政长官批示第四款及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续任吴荣恪先生为文化谘询委员会成员。 二、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起产生效力。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