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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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50/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经济局代局长,作为签订为经济局提供广告服务的合同的签署人。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5-02
【法规编号】 684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0/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经济局代局长,作为签订为经济局提供广告服务的合同的签署人。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三条及第七条,第12/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权力予经济局代局长苏添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与“澳门恒光出版、编译、顾问有限公司”签订为经济局提供广告服务的合同。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於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陆洁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