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007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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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31/2007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作为签订“澳门广播电视台主楼维修”工程合同的签署人...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4-25
【法规编号】 685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1/2007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作为签订“澳门广播电视台主楼维修”工程合同的签署人。
运输工务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七条,连同第13/2007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权力予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Jaime Roberto Carion(贾利安)工程师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与「川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澳门广播电视台主楼维修」工程合同。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 运输工务司司长 刘仕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