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12月24日刊宪,许智峯、郭荣铿、袁弓夷、郭凤仪、邵岚、许颖婷及任建峰等7名外逃反中乱港分子被列为“潜逃者”,对其实施四项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总台记者周伟琪)
上一篇:以法治之力保民生促发展护稳定 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下一篇: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英杰决定逮捕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