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2004)_湾区律师网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2004)

2022-08-10 20:28:52  浏览:690  来源:人大网
【发布部门】甘肃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甘肃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4-06-04 【实施日期】 2004-06-04
【法律话题】 质量消保 ; 社会管理 ; 房产建设 【产业领域】 建筑工程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4年6月4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四条第(六)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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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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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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