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广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 |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00-09-22 | 【实施日期】 2000-11-15 |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产业领域】 土地房产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土地管理规定》的决定
(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7月19日审议通过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0年9月22日批准 《广州市土地管理规定》自2000年11月15日起废止 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
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广州市人民政府提请废止《广州市土地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广州市土地管理规定》。报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下一篇:贵阳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办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的决定(2004)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效力级别】省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2002修正)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河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7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7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