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 【发布文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号 |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21-06-01 | 【实施日期】 2021-09-01 |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8号)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的《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
(2021年3月3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创建慈善之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促进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慈善事业发展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市民政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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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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