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_湾区律师网

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2-08-15 15:23:02  浏览:1088  来源:全球法规网
【发布部门】西宁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西宁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9-08-26 【实施日期】 2019-10-0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9年7月12日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 2019年7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6日


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19年7月12日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 2019年7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公众参与、奖惩结合、系统推进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第四条 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


  附件: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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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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