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口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文号】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 |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 2010-07-15 | 【实施日期】 2010-07-15 |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信息通信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的决定》已由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7月15日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的决定
(2010年6月25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海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2月12日通过的《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废止。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