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环境保护税税目中“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决定_湾区律师网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环境保护税税目中“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决定

2022-08-10 21:02:29  浏览:1190  来源:人大网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53号 【效力级别】省级...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53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9-08-02 【实施日期】 2020-01-01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环境保护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环境保护税税目中“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53号 2019年8月2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综合考虑“其他固体废物”的环境危害程度、税收征管工作基础等情况,作如下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称“其他固体废物”在本市的具体征税范围为:脱硫石膏、磷石膏、赤泥、工业污泥。


  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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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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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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