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的决议_湾区律师网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的决议

2022-08-10 20:57:52  浏览:934  来源:人大网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7-11-30 【实施日期】 2017-11-30
【法律话题】 税务 ;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环境保护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的决议


(2017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付忠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对《关于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草案)》所作的说明,并对方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辽宁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来源于数据提供单位或网络,网站不对法规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请务必与正式文本核对后使用。网站访问者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