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13条规定加强“自媒体”管理_湾区律师网

中央网信办13条规定加强“自媒体”管理

2023-07-12 09:43:41  浏览:1065  来源:法治网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自媒体”管理,共计13条管理规定。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应当有效防止“自媒体”假冒仿冒行为,对账号...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自媒体”管理,共计13条管理规定。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应当有效防止“自媒体”假冒仿冒行为,对账号信息中含有党政军机关、新闻媒体、行政区划名称或标识的,必须人工审核;应当严格核验从事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自媒体”,并在账号主页展示认证材料名称,加注所属领域标签。

通知明确,“自媒体”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准确标注信息来源;使用自行拍摄的图片、视频的,需逐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使用技术生成的图片、视频的,需明确标注系技术生成;引用旧闻旧事的,必须明确说明当时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通知要求,规范账号运营行为。网站平台应当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一企两号”账号注册数量规定,严禁个人或企业操纵“自媒体”账号矩阵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应当要求“自媒体”依法依规开展账号运营活动,不得集纳负面信息、翻炒旧闻旧事、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消费灾难事故,不得以防止失联、提前关注、故留悬念等方式,诱导用户关注其他账号,鼓励引导“自媒体”生产高质量信息内容。网站平台应当加强“自媒体”账号信息核验,防止被依法依约关闭的账号重新注册。

通知明确,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对转发谣言的“自媒体”,应当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处置措施。对未通过资质认证从事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发布的“自媒体”,应当采取取消互动功能、禁言、关闭等处置措施。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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