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19日对外发布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
公告明确,“特供酒”的范围为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品,“特供酒”为假冒伪劣酒品。
公告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对于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违法生产、销售,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严禁违法推销、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公告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推动全社会共同抵制“特供酒”。
据介绍,2024年3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为期1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清理,深挖非法制售源头,铲除违法链条,严打重处不法分子。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