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管理局条例(机场区地图)令_湾区律师网

机场管理局条例(机场区地图)令

2022-05-23 14:23:42  浏览:851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03-02-15 实施日期 200...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03-02-15

实施日期 2003-02-15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15/02/2003

(第483章第37条)

[2003年2月15日]

(本为2002年第198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已失时效而略去) 版本日期 15/02/2003

(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2条 机场区 版本日期 15/02/2003

机场区由以下范围组成─

(a)位于赤角及其附近的土地范围;及

(b)位于沙洲及其附近的土地范围,而该等范围在一份称为“机场管理局条例(第483章)机场区地图”的地图上划定并加上红边显示,该份编号为AA001A的地图已于2002年12月2日由民航处处长签署,并由机场管理局备存。

第3条 (已失时效而略去) 版本日期 15/02/2003

(已失时效而略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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