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指明获豁免押记类别)公告_湾区律师网

银行业(指明获豁免押记类别)公告

2022-05-23 14:23:22  浏览:1078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2005-07-01

实施日期 2005-07-01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01/07/2005

(第155章第106(2)条)

[2005年7月1日]

(本为2005年第70号法律公告)

第1条 生效日期 版本日期 01/07/2005

本公告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第2条 指明获豁免的押记 版本日期 01/07/2005

以下类别的押记为本条例第106(1)条不适用的押记─

(a)任何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认可机构所设定的以 Euroclear Bank S.A. (以 Euroclear System 的营运者身分行事者)为受惠人的押记;

(b)任何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认可机构所设定的以 Clearstream Banking S.A. 为受惠人的押记。

第3条 废除 版本日期 01/07/2005

《银行业(受豁免押记类别的指明)公告》(第155章,附属法例F)现予废除。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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