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客运码头界线令_湾区律师网

中国客运码头界线令

2022-05-24 00:47:34  浏览:1102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船舶及港口管制

(渡轮终点码头)规例第3条)

[1992年10月30日]

(本为1992年第352号法律公告)

第1条 终点码头界线 版本日期 01/07/1997

附注:

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1999年第64号第3条

名为中国客运码头的渡轮终点码头,是供从澳门或中国任何其他地方到达香港水域或离开香港水域前往澳门或中国任何其他地方的渡轮船只使用的终点码头。现宣布该码头的界线为存放于海事处处长的办事处、并由海事处处长签署编号分别为DM23a及DM23a/1至DM23a/6的图则(日期均为1992年3月30日)上加上红边的界线;该界线所包围的相连土地及水域范围,总面积约为12.263公顷。

(1999年第64号第3条)

第2条 (已失时效而略去) 版本日期 30/06/1997

(已失时效而略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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