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指明名称)令_湾区律师网

公司(指明名称)令

2022-05-24 00:47:06  浏览:1040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32章第22B(1)条)

〔1991年2月22日〕

(本为1991年第48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引称 版本日期 30/06/1997

本命令可引称为《公司(指明名称)令》。

(1991年制定)

第2条 文字等的指明 版本日期 01/07/1997

附注:

具追溯力的修订─见1999年第23号第3条

附表所载的字或词,被指明为须获行政长官批准始可注册为公司名称或部分名称的字或词。

(1991年制定。1999年第23号第3条)

附表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2条〕

字或词的指明

Building Society

Chamber of Commerce

Cooperative

Kaifong

Mass Transit

Municipal

Savings

Tourist Association

Trust

Trustee

Underground Railway

市政

地下铁路

地铁

合作

受托

受托人

建屋合作社

信托

旅游协会

商会

街坊

总商会

储蓄

(1997年第248号法律公告)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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