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退休计划(费用)规则_湾区律师网

职业退休计划(费用)规则

2022-05-24 14:25:32  浏览:979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426章第73条)

〔1993年10月15日〕

(本为1993年第403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已失时效而略去) 版本日期 30/06/1997

(已失时效而略去)

(1993年制定)

第2条 费用 版本日期 30/06/1997

就附表第2栏所指明的事宜,有关人士须向处长缴交附表第3栏所指明的费用。

(1993年制定)

附表 版本日期 30/04/1999

[第2条]

费用

项 详情 费用$

1.根据本条例第6(4)条每次查阅注册纪录册内的某项记载事项须缴交的费用10

2.根据本条例第6(5)条取得经处长证明为正确副本的注册纪录册内某项记载事项的副本须缴交的费用110

3.就一项职业退休计划根据本条例第7条申请豁免证明书须缴交的费用600

4.根据本条例第9(1)条就有关豁免证明书须缴交的定期费用600

5.根据本条例第15条申请将一项职业退休计划注册须缴交的费用─

(a)如该计划是一项汇集协议的参与计划1200

(b)如该计划并非一项汇集协议的参与计划2400

6.根据本条例第28(1)条就一项注册计划须缴交的定期费用─

(a)如该计划是一项汇集协议的参与计划1200

(b)如该计划并非一项汇集协议的参与计划2400

7.根据本条例第10(1)(d)、21A(2)或67(2)(g)或(gd)条发出更改一项注册计划或获豁免计划的名称的通知须缴交的费用(1998年第362号法律公告)零

8.根据本条例第10(1)(e)或21A(1)条发出更改一项注册计划或获豁免计划的有关雇主的通知须缴交的费用(1998年第362号法律公告)零

9.根据本条例第10(1)(f)、22(1)(a)或67(2)(g)条就一项注册计划或获豁免计划或就2项或多于2项有同一有关雇主的注册计划或获豁免计划发出更改有关雇主的姓名、名称或地址的通知须缴交的费用(1998年第362号法律公告)零

10.根据本条例第22(1)(b)或67(2)(ge)条发出更改一项注册计划的管理人的通知须缴交的费用(1998年第362号法律公告)零

11.根据本条例第22(2)条就一项注册计划或就2项或多于2项有同一管理人或指定人士的注册计划发出更改管理人或指定人士(视属何情况而定)的姓名、名称或地址的通知须缴交的费用(1998年第362号法律公告)零

12.根据本条例第37条发出更改一项注册计划的本籍的通知须缴交的费用(1998年第362号法律公告)零

13.根据本条例第67(2)(gb)条发出更改一项集团计划的雇主代表的通知须缴交的费用(1998年第362号法律公告)零

14.根据本条例第67(2)(gc)条就一项集团计划或就2项或多于2项有同一雇主代表的集团计划发出更改雇主代表的姓名、名称或地址的通知须缴交的费用(1998年第362号法律公告)零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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