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核准经济房屋法律_湾区律师网

修正核准经济房屋法律

2022-05-23 23:43:37  浏览:1236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8/81/M号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1-08-08 实...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8/81/M号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1-08-08

实施日期 2006-04-19

发布机关 澳门

正文

八月八日

修改九月六日第13/80/M号法律

独一条 九月六日第13/80/M号法律的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及第七十五条的行文改为:

第七十三条 (经济房屋委员会)

至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本地区行政当局应设立及设置第二条h项所指的机构及委任经济房屋委员会的成员。

第七十四条 (兴建及购买房屋的借款)

为着执行第二条g项的规定,本地区行政当局将至一九八二年六月三十日为止,制定对于兴建及购买有租金限制的房屋的贷款属不可缺少的措施,而贷款之条件得系比通常所定的条件较低。

第七十五条 (补充性法规)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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