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九月三日第四二∕八二∕M号法令第五条二款d项、第六条一款及第九条条文(澳门的勋章制度)_湾区律师网

修订九月三日第四二∕八二∕M号法令第五条二款d项、第六条一款及第九条条文(澳门的勋章制度)

2022-05-23 23:43:26  浏览:1092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36/89/M号法令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9-05-11 ...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36/89/M号法令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9-05-11

实施日期 1989-05-11

发布机关 澳门

正文

    五月十八日

由于发觉九月三日第42/82/M号法令内若干规定并不适合;

鉴于有急需使该法令在基本上符合现时情况,虽然现已认识到有需要于短期内对本地区颁授勋章之准则与程序进行重订,使其更适合及符合本地区之实际情况与现行标准;

因此,认识到立即修订九月三日第42/82/M号法令及十一月三日第115/84/M号法令中某些方面是适当的;

经听取咨询会意见;

澳门总督根据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三条一款之规定,制订在澳门地区具有法律效力之如下条文:

独一条 九月三日第42/82/M号法令第五条二款d 项,第六条一款及第九条分别改为如下条 文:

「第五条二款d

体育功绩——因发展体育及运动或由于为澳门和/或为葡国取得被认 为值得称颂的体育成绩或成 就。」

「第六条一款

除大小为四十五毫米之英勇勋章外,所有 大于四十毫米之勋章均须遵照附于本法令 之式样并以银铸造,而英勇勋章则以镀金 处理。」

「第九条 勋章之颁授,丧失及记录之程序均在总督 府办公室进行。」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一日通过

颁行

总督 文礼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