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八月十一日第86/84/M号法令第五条条文(公职职位填补)_湾区律师网

修订八月十一日第86/84/M号法令第五条条文(公职职位填补)

2022-05-24 00:40:45  浏览:1203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15/89/M号法令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9-02-25 ...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15/89/M号法令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9-02-25

实施日期 2006-04-21

发布机关 澳门

正文

三月一日

鉴于经三月一日 第14/89/M号法令订定学历认可制度,因而有需要将担任公职所要求之有关学历条件方面之规定予以配合。

基此;

经听取咨询会意见后;

澳门总督按《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三条一款之规定,制订在澳门具有法律效力之如下条文:

第一条 八月十一日第86/84/M号法令第五条一款修改如下:

第五条 (学历)

一、学历系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证明:

a)由官立学校发出之文件;

b)按适用的法例规定,具有与葡文官立教育制度同等学历之证明文件;

c)由教育司按照三月一日第14/89/M号法令规定发出之学历认可证明书。

二、职业教育学历,由官方培训机构发出之文件或行政暨公职司发出之认可证明书证明。

第二条 为担任公职所需之语文认识水平,将在本法令公布之日起九十天内以训令订定。

二、语文认识之水平,将在听取教育司意见后订定之。

三、对葡文认识之证明,在本条一款所指之训令公布前,系以葡文推广课程所划分之各级作为依据。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五日通过

着颁行

总督 文礼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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