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4/89/M号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9-01-09
实施日期 2006-04-19
发布机关 澳门
正文
一月十六日
鉴于治安警察厅福利会是一福利性机构,尤其在房屋范畴从事活动;
鉴于该机构得将所兴建或取得之住宅单位转让予其会员,并将出售住宅单位所得之款项重新投资于新房屋,从而弥补上述范畴不足之处;
考虑到有必要订定规范上述出售事宜之法律框架,尤其是行政当局所给予之贷款补贴制度;
基于此;
经听取咨询会意见后;
澳门总督根据《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命令制定在澳门地区具有法律效力之条文如下:
第一条 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号法令所规定之贷款补贴制度,适用于治安警察厅福利会所兴建或取得之未租赁住宅单位之出售,亦适用于作出租用途之退回住宅单位之出售。
第二条 上条所指住宅单位之优先购买权之规定,由治安警察厅福利会行政委员会所通过之内部规章订定。
第三条 七月十一日第4/83/M号法律所指之不可转让负担及房屋使用制度,亦适用于第一条所指之出售。
一九八九年一月九日核准
命令公布
总督 文礼治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