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9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8:07  浏览:1025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9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中小企业援助计划评审委员会成员。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30
【法规编号】 655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6/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中小企业援助计划评审委员会成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9/2003号行政法规第八条第三款及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下列人士续任为中小企业援助计划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起,为期一年:
  
  主席——戴建业;
  
  委员——高开贤;
  
  委员——苏振辉;
  
  委员——陈晓筠;
  
  委员——关敏如;
  
  委员——黄善文;
  
  委员——陈敬红。
  
  二、上款所指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有权每月收取金额相当於薪俸表100点之50%作为报酬。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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