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位於澳门半岛西湾湖广场,面积1,127平方米的无主土地上已建成了一幢属分层所有权制度,由七个作商业用的独立单位组成的楼宇。 上述土地未在物业登记局登记,但已标示在附於本批示,由地图绘制暨地籍局於2007年10月9日发出的第6185/2004号地籍图中。 监於需要将该不动产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名义进行登记,以便将其纳入特区的私产。 为此, 运输工务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七月五日第6/80/M号法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将一幅位於澳门半岛西湾湖广场,面积1,127平方米,标示在地图绘制暨地籍局2007年10月9日发出的第6185/2004号地籍图中的无主土地纳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私产。在上述土地上已建成了一幢属分层所有权制度,由七个独立单位组成的楼宇。该土地由在上述地籍图中以字母“A”、“B”、“C”、“D”、“E”、“F”和“G”地块组成,其中地块“A”的面积为122平方米,地块“B”、“C”、“D”、“E”和“F”的面积均为117平方米,而地块“G”的面积则为130平方米。 二、本批示即时生效。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日 运输工务司司长 刘仕尧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