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329/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5:56  浏览:901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329/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民政总署谘询委员会成员。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2-12
【法规编号】 679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29/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民政总署谘询委员会成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第17/2001号法律通过的《民政总署章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下列民政总署谘询委员会成员的委任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续期两年:
  
  (一)梁官汉,并由其担任主席;
  
  (二)何玉棠;
  
  (三)何锦培;
  
  (四)周亦强;
  
  (五)林淑源;
  
  (六)冼志耀;
  
  (七)António José de Freitas(飞安达);
  
  (八)凌世豪;
  
  (九)唐坚谋;
  
  (十)马有恒;
  
  (十一)健英陈;
  
  (十二)梁少佳;
  
  (十三)梁少培;
  
  (十四)梁庆球;
  
  (十五)梁荫冲;
  
  (十六)陈洁瑛;
  
  (十七)黄树森;
  
  (十八)温泉;
  
  (十九)刘永诚;
  
  (二十)潘志明;
  
  (二十一)锺国荣;
  
  (二十二)颜延龄。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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