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29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5:32  浏览:848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29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土地发展谘询小组成员。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0-31
【法规编号】 680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98/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土地发展谘询小组成员。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29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三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委任以下专业人士为土地发展谘询小组成员,为期一年:
  
  (一)冯志强,在其出缺或需回避时由锺小健代表;
  
  (二)梁文耀,在其出缺或需回避时由张国基代表;
  
  (三)石立炘,在其出缺或需回避时由冯建业代表;
  
  (四)左立基,在其出缺或需回避时由黄如楷代表。
  
  二、本批示自公布的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於行政长官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何永安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上一篇:第24/2007号行政法务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下一篇:第86/2007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