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61/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4:38  浏览:840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61/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订定2007/200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发放名额及每月发放金额。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7-30
【法规编号】 682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1/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订定2007/200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发放名额及每月发放金额。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社会文化司司长第114/2005号批示核准的《研究生奖学金发放规章》第三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2007/200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发放名额及每月发放金额如下:
  
  (一)硕士学位课程奖学金名额为三十五个,每月定额为澳门币三千五百元;
  
  (二)博士学位课程奖学金名额为十个,每月定额为澳门币五千元。
  
  二、本批示适用於2007/2008学年的研究生奖学金发放工作。
  
  三、本批示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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