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007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向-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49/2007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向-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4:20  浏览:969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49/2007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向司法警察局一名二等督察颁发卓越功绩奖。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7-04
【法规编号】 683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9/2007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向司法警察局一名二等督察颁发卓越功绩奖。


  黄志康二等督察,一九八八年五月三十日入职司法警察局,先後被派驻於本局多个侦查部门,曾任抢劫罪案调查科主管,自二零零六年初担任侵犯人身罪案调查科主管至今。
  
  黄志康二等督察在过去近20年的工作中,一直以克己及热诚的工作态度履行职务,并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宁为己任。
  
  自领导抢劫罪案调查科及侵犯人身罪案调查科以来,黄志康督察以其专业的职业素质及负责任的办案态度,带领其属下人员进行刑事调查工作,成功在短时间内侦破多宗重大的刑事案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确保社会安宁,其工作效率及成绩也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同,突显了司法警察局的正义及专业形象,同时其工作的热诚和良好素质亦成为各位同事的学习模范,既提升了部门工作的质量及效率,又增强了人员的士气。
  
  基於此,根据六月十二日第5/2006号法律第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一)项的规定,经司法警察局局长建议,现特向黄志康先生颁发卓越功绩奖,并准予减少一年为晋升的效力在服务时间上的规限,以资鼓励。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保安司司长张国华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上一篇:第50/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下一篇:第12/2007号行政法务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