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八月十六日第41/99/M号法令第五条及第六条,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确认香港理工大学开办的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家庭本位实务及家庭治疗)课程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带来利益,并核准该课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规定和条件运作,该附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二、学生须取得三十学分,包括完成五门必修科目、四门选修科目及综合研究报告,方可获授予硕士学位。 三、学生如取得二十一学分,包括完成五门必修科目及两门选修科目,可选择以学位後文凭学衔毕业。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 附件 一、高等教育机构名称及总址: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九龙红磡 二、本地合作实体的名称: 澳门理工学院 三、在澳门的教育场所名称及 总址: 澳门理工学院 澳门高美士街 四、高等教育课程名称及所颁 授的学位、文凭或证书: 社会工作文学硕士学位的学位、文凭或证书:(家庭本位实务及家庭治疗) 硕士学位 五、课程期限: 三年或六个学期 六、课程学习计划: 科目 种类 学分 精要治疗 必修 3 家庭治疗之演进:结构取向及系统取向 " 3 家庭发展:婚姻、分居、离婚与重组家庭 " 3 社会情境及伦理 " 3 实务研究 " 3 学生须从下列科目中修读其中四门选修科目: 家校合作:理论与实践 选修 3 青少年犯罪与家庭 " 3 家庭暴力 " 3 管教、亲密关系与家庭 " 3 後现代家庭治疗:女性主义模式及叙事治疗模式 " 3 泛珠三角经济发展与民生 " 3 病态赌博与家庭问题 " 3 论文(综合研究报告) 必修 3 七、开课日期:二零零七年二月 |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