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07号行政法规,核准豁免渔-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2/2007号行政法规,核准豁免渔-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2:28  浏览:906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2/2007号行政法规,核准豁免渔船年度准照的手续费。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2-12
【法规编号】 686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2007号行政法规,核准豁免渔船年度准照的手续费。


  行政长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五)项,经徵询行政会意见,制定本行政法规。
  
  第一条 
  
  临时豁免手续费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豁免支付《港务局收费总表》第一百一十五条所指的船舶装卸货物服务年度准照的续期手续费:
  
  (一)属渔船;
  
  (二)有关准照的有效期自本行政法规生效之日起计一年内届满。
  
  二、属下列情况的渔船亦获豁免上款所指准照的发出手续费:
  
  (一)首次在海事登记内登录;且
  
  (二)上述之登录在本行政法规生效之日起计一年内作出。
  
  第二条 
  
  将来的豁免
  
  就第一条所指准照的发出及续期,每年可透过行政长官批示,豁免《港务局收费总表》第一百一十五条所规定的手续费。
  
  第三条 
  
  生效
  
  本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制定。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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