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006号行政法规,许可铸造-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18/2006号行政法规,许可铸造-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1:29  浏览:1015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18/2006号行政法规,许可铸造及发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法定流通力的二零零七年农历猪年纪念硬币。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12-26
【法规编号】 701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8/2006号行政法规,许可铸造及发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法定流通力的二零零七年农历猪年纪念硬币。


  行政长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五)项,经徵询行政会的意见,制定本行政法规。
  
  第一条 
  
  许可
  
  许可铸造及发行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法定流通力的二零零七年农历猪年纪念硬币。纪念币面额分别为澳门币五百元、二百五十元及一百元,前两种纪念币以纯度为99.9%的黄金铸造,後一种纪念币以纯度为92.5%的白银铸造。
  
  第二条 
  
  纪念币的特徵
  
  上条所指纪念币为具锯齿状边饰的圆形硬币,均附有铸币商及澳门金融管理局发出的保证书。各面额纪念币的特徵及发行量如下:
  
  
  
  面额
  
  发行量
  
  直径
  
  (毫米)
  
  重量
  
  种类
  
  图案
  
  标准
  
  公差
  
  $ 500
  
  4,000枚
  
  22
  
  7.96克
  
  ±1.0‰
  
  精制纪念币
  
  彩色
  
  $ 250
  
  7,000枚
  
  18
  
  3.11克
  
  ±1.0‰
  
  精制纪念币
  
  彩色
  
  $ 100
  
  15,000枚
  
  40
  
  31.10克
  
  ±1.0‰
  
  精制纪念币
  
  彩色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上一篇:第375/2006号行政长官批示,订定-法律法规

下一篇:第128/2006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