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申晓兰 张任泊)近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原告江某通过银行转账给被告杨某甲的15万元,是否系不当得利?
2022年7月中旬,原告江某因支付工程款向案外人杨某乙转款15万元,但在手机银行操作过程中,误将该款转入被告杨某甲名下账户。原告江某发现后,当即联系被告杨某甲,杨某甲则称,与江某素不相识,转错账的情况不可能存在。随后,江某向双峰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提供担保,双峰法院依法冻结被告杨某甲名下账户存款15万元。2022年8月,原告江某向双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原告江某因操作失误,将本应转入案外人杨某乙名下账号的15万元,转入被告杨某甲名下的账号,被告杨某甲没有合法依据而取得该款,造成原告江某的损失,系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故对原告江某要求被告杨某甲返还15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遂判决:被告杨某甲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原告江某不当得利款15万元。目前本案已生效并执行完毕。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线上贷款起纠纷 金融云庭促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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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第13230501号“三得利啤酒 新鲜直送 当日生产 冷藏配送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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