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因价格低廉备受市场青睐,伴随而来还有小产权房买卖过程中引发的一系列纠纷。近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小产权房买卖引发的中介合同纠纷案。
2022年2月,胡某在某房产公司的员工刘某的介绍下与魏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协议约定乙方(胡某)同意购买甲方魏某拥有坐落在新密市某小区的房产,胡某通过扫二维码付款的方式向刘某支付中介费4800元,刘某向胡某出具一张收据。后因案涉房屋买卖合同被判无效,胡某要求退还中介费未果,胡某将某房地产公司、刘某诉至新密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房产公司作为房产买卖中介人,应明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买卖在集体土地上所建设的小产权房,仍促成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存在过错。原告胡某自认购买房屋时知道案涉房屋为“小产权房”,仍然购买案涉房屋,多次看房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应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有足够认知,亦存在过错。被告刘某作为被告某房产公司员工收取中介费、出具收据,系履行职务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被告某房产公司承担。故,酌定被告某房产公司退还原告中介费2400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五十件典型案件(附全文)
4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第13230501号“三得利啤酒 新鲜直送 当日生产 冷藏配送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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