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胁迫儿童拍摄、传送暴露敏感部位照片_湾区律师网

诱骗、胁迫儿童拍摄、传送暴露敏感部位照片

2023-05-29 15:28:37  浏览:1169  来源:法治网
近日,被告人毛某因“隔空猥亵”儿童,被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21年9月,被告人毛某在网络游戏平台...

近日,被告人毛某因“隔空猥亵”儿童,被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21年9月,被告人毛某在网络游戏平台结识被害人周某某,其将自己注册的QQ号交给周某某使用,并添加周某某为好友。聊天中,周某某告知毛某自己未满14周岁。毛某以交换隐私部位照片等为由,将个人隐私部位照片发送给周某某,并多次诱哄周某某拍摄自己隐私部位的照片发送给其观看。因毛某要求连视频互看对方身体,周某某拒绝并删除了毛某QQ好友。后毛某更换QQ号,以存有周某某隐私部位的照片相要挟,强行添加周某某QQ好友,并以此胁迫周某某拍摄自己隐私部位的照片发送给其观看,周某某被迫拍摄自己裸体照片发送给毛某。周某某母亲发现周某某与毛某的聊天记录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的儿童,仍通过网络社交软件,以诱骗、胁迫等方法,多次要求儿童拍摄、传送暴露身体敏感部位照片供其观看,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遂依法对被告人毛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宣判后,毛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梅瑰 魏骊颖)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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