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打造数据模型,精准筛查已被依法查封但未交付执行的车辆线索,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检察院对排查出的10起案件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并陆续恢复执行。
“法院明明查封了张某某的车辆,为什么却以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2022年10月,林某某来到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反映法院在执行其与张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法。
山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调阅了法院卷宗,审查后发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某的4辆车,但张某某并未依法将涉案车辆交由法院执行。由于未能实际控制车辆,无法进一步进行扣押和拍卖,法院遂终结本次执行。
如果能够证明张某某名下的车辆仍在正常使用,不是“僵尸车”,法院就可依法进行扣押和拍卖。为此,检察官与交警大队、公安机关联系,查询到了涉案车辆的交易、年审、违章记录及行驶轨迹等信息,确认涉案车辆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2022年12月26日,山城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恢复执行,同时将涉案车辆的违章记录、行驶轨迹等信息移送至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和有关线索后,法院及时核实了车辆情况并裁定恢复执行,督促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交付车辆,保障了林某某的权益。
该案仅仅是个案吗?是否还存在类似情况?山城区检察院向鹤壁市检察院汇报后,市检察院组织两级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发现因车辆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法院执行查封车辆确实存在较大难度,所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中还存在类似问题。
如何高效、精准解决“纸面查封”难题?鹤壁市检察院构建起涉车辆查封扣押民事执行类监督模型,对法院近3年来150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与车管所2656条违章信息、324条年审信息、30万条卡口信息进行碰撞,最终确认56辆本应被扣押的机动车未被扣押。经人工核实,检察机关对车辆使用频繁且具有较高市场价值的10起案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此外,鹤壁市检察院以该数据模型为依托,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联合开展车辆查扣机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刑事犯罪追究机制,合力破解车辆查封执行中的难题,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立新 何芳莉 李艳菲)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狠心保姆多次虐待中风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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