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例“套路租”案件公开宣判_湾区律师网

山东首例“套路租”案件公开宣判

2023-07-10 10:06:57  浏览:1232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讯 记者梁平妮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套路租”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共判处24名被告人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相应...

法治日报讯 记者梁平妮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套路租”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共判处24名被告人相应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据悉,这是山东省判决的首例“套路租”案。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9月初至11月上旬,被告人张某文、寇某伟在从事收抵押车业务时,明知前来抵押车辆的被告人高某、于某涵等人并非车辆所有人,仍然自行或通过被告人孙某锐、李某国、李某强介绍而接收车辆,与抵押人签订高于实际支付数额的抵押合同,之后扣留车辆,采取拆除车辆GPS装置、安装信号屏蔽器、将车辆放在地下车库等方式将车辆藏匿起来。当车主发现后前来赎车时,则向车主索要高额赎车费。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文等人为牟取共同的非法经济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以被告人张某文、孙某锐为纠集者,以被告人李某国、李某强、朱某坡、高某、于某涵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有组织地开展敲诈勒索活动,严重影响了车辆租赁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文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其他23名被告人均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罚金。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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