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团伙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门举办“消防安全讲座”,并借机高价销售各种消防器材骗取钱款。近日,北京海淀警方抓获3名诈骗嫌疑人,初步核实案件10余起。
7月13日,海淀区某企业接到一个自称是某区防火委工作人员的电话,称为加强企业消防管理,上级要求派人到该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讲座,要求企业确定时间并安排人员参加。企业负责人感觉蹊跷,毕竟不久前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街道和北太平庄派出所刚为其做过消防安全培训。带着疑虑,他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属地消防监督员及社区民警。
7月17日,张某某来到企业准备“授课”时,被在现场等候的民警当场抓获。经与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核实,防火委并未下设此培训单位,更没有所谓的“消防委培训专家”的职务。
经讯问,该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己利用区防火委工作人员的名义对企业开展“培训”,并准备以各种理由在简单“培训”后要求参训人员高价购买其推销的各类消防产品。
民警梳理发现,该团伙3人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企业联系并约定培训时间;有人负责到现场进行所谓的安全培训,并在培训后给参加人员发放消防器材购买表,要求参训人员购买消防产品;有人负责到企业高价销售所谓的消防器材。
民警随后将另两名嫌疑人阎某某、房某某抓获归案,并从3人车辆内起获了大量销售消防器材的单据和灭火器、防火面罩、烟感报警器等消防器材。经查,房某某一直从事经营消防器材,由于经济效益不好,便想到了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上门培训授课为由高价推销消防器材。经初步核实,该团伙在北京多地假冒市、区防火委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培训,高价销售消防器材的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万元以上。
目前,犯罪嫌疑人阎某某、张某某、房某某已被海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海淀警方及消防部门提示,消防部门面向社会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均为免费,不存在任何收费的品类、项目,更不可能出现所谓的“必须购买教材、器材”等情况。消防部门从不生产、经营、售卖消防设施设备或器材装备,更不可能打着任何旗号强制销售消防产品。一旦遇到此类情况,请立即报警。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上一篇:一公职人员以安排工作为名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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