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未成年人发送隐私照片、裸聊_湾区律师网

引诱未成年人发送隐私照片、裸聊

2023-10-24 10:06:54  浏览:1245  来源:法治网
在网络社交平台要求未成年人发送个人私密照片,算猥亵吗?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隔空猥亵案,被告人李某犯猥亵儿童罪获...

在网络社交平台要求未成年人发送个人私密照片,算猥亵吗?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隔空猥亵案,被告人李某犯猥亵儿童罪获刑九个月。

12岁的兰兰常用爷爷的手机刷抖音。其间,她与李某相识,后互加微信好友。2022年,李某为寻求刺激,采取哄骗等手段引诱兰兰向其发送隐私部位照片或进行裸聊。2022年10月10日,兰兰的母亲发现此情况后遂报警。不久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检察机关以李某犯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引诱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发送照片、进行裸聊的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李某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李倩 王佳淑 刘依)

法官提醒

隔空猥亵是利用网络实施的非接触式猥亵,因未发生实质的身体接触,难以让家长、老师等发现,且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未成熟,不清楚自己正在遭受侵害。这些发生在“隐秘角落”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法官提醒,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认识到该行为的危害性,教导他们不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不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不约见陌生网友,拒绝任何关于发送个人隐私的要求。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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