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某原为网络主播罗某的粉丝,后双方发生了矛盾,文某由“粉丝”变为了“黑粉”,其在罗某直播间、个人账号等处发布贬损侵害其名誉权的内容,导致罗某收到的打赏锐减。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黑粉”文某删除侵权内容、发布道歉声明,赔偿罗某经济损失2.2万元和精神损失1000元。
罗某是一名网络主播,直播的主要方式为聊天。文某原是罗某的一名“粉丝”,后因与罗某发生矛盾,2021年12月起,在网上评论罗某为“肥婆”“恶心”“低贱”等文字,并制作了自己陈述上述文字类似内容的视频作品发布在某网络平台,还向罗某的好友说其是“装可怜”“到处勾引”等。
因认为文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等,并造成了经济损失,罗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被告文某在网络上发表侮辱、诽谤原告罗某名誉的文字,又向原告的朋友发不利于其名誉的文字。被告行为已构成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应当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关于原告诉请的15.3万元经济损失,法院认为,罗某作为网络主播,主要收入来源为直播间打赏,文某在罗某的直播间发布侮辱、诽谤罗某名誉的文字并向罗某的好友发送不利于其名誉的文字,客观上会影响罗某在直播间获取的打赏次数和金额。而罗某获取打赏的次数和金额同时也受直播质量、互动策略、流量曝光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法院结合案件事实、罗某从事行业的特征及收入情况,酌情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文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洋 吴琪 袁显)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洪江破获系列盗窃电缆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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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五十件典型案件(附全文)
4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第13230501号“三得利啤酒 新鲜直送 当日生产 冷藏配送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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