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对一起6人涉黑案二审宣判_湾区律师网

广东高院对一起6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2023-11-13 10:20:56  浏览:936  来源:法治网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梁某等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梁某死刑,缓期...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梁某等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梁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梁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1万元及其他财产刑。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并对赵某、林某、黄某三人依法判处了财产刑。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世纪90年代初,梁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深圳市原宝安区观澜一带逞强斗狠,为非作恶,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人数众多,层级明确、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垄断废品收购、“看场”、“收数”、开设赌场、垄断大巴线路营运和桶装水销售等行业,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抢劫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及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刘桂宾 苏智丽)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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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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