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养卡”,是指信用卡持卡人在透支消费无钱还款后,行为人以先为持卡人垫付当期信用卡账单,再虚构交易通过POS机虚假刷卡消费,从持卡人信用卡上违规套取其所垫付金额及手续费的一种牟利手段。“养卡”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套现行为。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养卡”套现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
张某在经营商贸行期间私下经营代还信用卡业务,帮助他人偿还信用卡的透支资金后,再利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将信用卡内额度刷出进行“养卡”,并收取佣金。2020年至2021年3月,其“养卡”交易金额为9039815.88元,非法获利36000元,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案发后,张某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
老河口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以虚构交易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王洪 丁俐 陈晨)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薅网约车平台羊毛,还兜售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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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第13230501号“三得利啤酒 新鲜直送 当日生产 冷藏配送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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