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年假是职工的法定权利,那么年假不休会“过期作废”吗?能否要求经济补偿?近日,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员工未休年假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判决被告公司向员工支付未过时效的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
2021年3月,胡某与某电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2月2日,胡某下班后向公司邮寄离职通知书,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向绩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胡某对仲裁委关于补缴社会保险、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仲裁内容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某电子公司是否应支付胡某未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焦点之一。
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有主动安排年休假的义务,不能因劳动者未主动申请休假而视为放弃,即使劳动者未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法院依法认定2022年胡某应休未休年休假4天,据此判令某电子公司向胡某支付未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1200元。(周瑞平 程茜)
法官提醒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等,排除劳动者休息休假或者获得带薪休假工资的权利,确实无法保障劳动者行使该项权利时,也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或者劳动者离职时,予以协商处理。若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假,也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劳动者应当及时申请仲裁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否则可能面临超过时效的风险。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下一篇:5年积怨一朝消 能动司法解企忧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五十件典型案件(附全文)
4月2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第13230501号“三得利啤酒 新鲜直送 当日生产 冷藏配送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SUNTORY”、“三得利啤酒”、“Premiun”、“当日生产”、“新鲜直送”、“当日直送”等图文要素组合而成。“SUNTORY”、 “三得利”是申请人商号及主打商标,其存在使得申请商标整体具备显著性和识别性,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申请商标中所含“当日生产”、“新鲜直送”、“当日直送”等字样是基于客观事实而做出的如实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