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将解禁证书导入无人机获刑_湾区律师网

男子非法将解禁证书导入无人机获刑

2024-01-19 16:39:26  浏览:1075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陈宇无人机不是想飞就能飞,如果破解无人机限制程序等并以此牟利,将带来什么后果?近日,江西省首例破解无人...

法治日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陈宇无人机不是想飞就能飞,如果破解无人机限制程序等并以此牟利,将带来什么后果?近日,江西省首例破解无人机限制程序案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5万余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22年,张某利用VPN(链接外网工具)浏览外国网站时,花费40欧元向国外某网站购买无人机飞行解禁证书程序。随后,张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发布破解无人机禁飞、限飞、限高等限制的服务广告,每台收取4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费用。与客户达成交易后,张某便将其购买的解禁证书导入客户的无人机中,帮助客户的无人机突破原厂计算机系统设置的安全保护措施,使其飞行时不受禁飞、限飞、限高等限制,随意飞行。张某通过上述手段解禁无人机21台(次),获取违法所得1.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当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在庭审后表示,近年来,国内无人机市场逐渐兴起,应用领域广泛,民用无人机技术和产业均得到快速发展。国家实行无人机限高与设置禁止飞行区域的原因在于:无人机在高空飞行时,一方面可能会与其他飞行器相撞,造成严重事故;另一方面还可能干扰城市无线电通信、雷达等设备的正常使用。此外,设置禁止飞行区域是为了保护公众隐私,防止搭载摄像头的无人机拍摄、监视他人隐私生活。因此,强行解除无人机限制程序将对个人隐私、公共安全和利益造成侵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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