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法检推出首份“两院建议书”_湾区律师网

乌鲁木齐铁路法检推出首份“两院建议书”

2024-01-31 15:29:50  浏览:913  来源:法治网
新年伊始,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加强协同沟通,建立联合拟送司法建议书机制。近日,“两院”联手推出首份“两院建...

新年伊始,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加强协同沟通,建立联合拟送司法建议书机制。近日,“两院”联手推出首份“两院建议书”,聚力基层治理创新,推动司法建议落地见效。

2023年9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一起供用水合同纠纷案,市民王某与乌鲁木齐某供水公司因管网漏水产生的大量水费的担负问题发生分歧,涉案供水公司停止对王某家中供水两个月。王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涉案供水公司履行供水合同确定的供水义务。经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协调,涉案供水公司于2023年9月底恢复对王某家中供水,王某撤回起诉。王某撤诉不久,涉案供水公司又停止为王某家中供水,严重影响王某一家六口人的正常生活。近日,王某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申请支持诉讼。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和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一起,与涉案供水公司多次沟通协商。为做好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法检“两院”按照联合拟送司法建议书机制,发出首份“两院建议书”,提醒涉案供水公司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群众权益,切实依法依规履职。“两院建议书”中提出,针对管网漏水责任不明而引起的居民欠费,要查清问题所在、合法催费,不能通过停止供水方式催费。要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多种途径化解纠纷,维护居民群众和经营企业的双方利益。

涉案供水公司收到“两院建议书”,第一时间恢复了对王某一家的供水,表示诚恳接受司法建议,以落实整改为契机,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秩序,堵塞漏洞隐患,依法保障居民群众生活用水。

首份“两院建议书”发放到其他民生保障企业,据案阐法,引导大家以民为本,为民想、替民忧,保障民生福祉,维护基层和谐。(王书林 张婷 阿提坎·阿布都日衣木)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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