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银行卡挣快钱 犯“帮信罪”获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_湾区律师网

出租银行卡挣快钱 犯“帮信罪”获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2-10-11 08:54:36  浏览:1423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郭晓波)“把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租出去就能轻松赚钱,完全没想到这是犯罪行为,现在后悔为时已晚。”苑某在法庭上懊悔道...

 中国法院网讯(郭晓波)“把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租出去就能轻松赚钱,完全没想到这是犯罪行为,现在后悔为时已晚。”苑某在法庭上懊悔道。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判处被告人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苑某某是谢某某(已判决)的朋友,谢某某一直收租电话卡、银行卡,苑某某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好门道,就于2020年9月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出租给谢某某使用。随后两个月内,被告人苑某某名下出租的银行卡账户异常入账金额共计2000余万元,苑某某也因此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元。

  2021年,被告人苑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上交其违法所得5000元。苑某某投案后,表示自己没有什么前科劣迹,就是觉得这钱挣得挺快还不费力,办几张卡就能挣到几千块,一时贪小便宜才会触犯法律。

  “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一种新型网络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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