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减肥产品受到众多肥胖人群特别是都市白领、大学生等女性群体的青睐。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销售有毒有害的减肥药,导致多名顾客被送医急救。近日,经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三名被告人十二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同时按照销售价款的十倍承担惩罚性赔偿金700余万元。
2020年6月,董某机缘巧合结识了韩国药品批发公司的药商李某,在李某的介绍下,董某了解到一种在韩国很火的减肥药,据说销售成本低,利润高。
于是,在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董某从李某处购入了这款减肥药,然后使用国际物流邮寄到中国。董某明知该产品在中国未取得生产、销售许可,亦未注明相关成分,仍伙同妻子王某、弟媳武某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发布大量推销信息,形成了一个家族式的网红减肥药境外代购团队。
由于产品中添加了增加饱腹感、抑制食欲的麻黄碱,服用后效果显著,很快这款减肥药的订单源源不断。董某尝到甜头后,继续扩大市场、增加销量,他与王某、武某各自发展了数十名下级代理商,向国内30个省份的众多不特定消费者进行售卖。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以董某、王某、武某为总代理的多级分销网络迅速遍布全国,他们通过微信支付方式结算,共计获利70余万元。
不久后,许多顾客向董某等三人反映,在食用该减肥药后出现头晕、脚肿、发热、心慌、失眠等不适反应,甚至有人昏厥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然而,董某等人没有就此罢手。为逃避打击,他们长期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以保健品、日用品的名义将产品寄售给消费者,销售多达9000余单。
2021年10月,分销商贺某在贵州省普定县落网。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查清了这个跨境减肥药销售网。同年11月,民警在辽宁将董某、王某、武某三人抓获,并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减肥药18箱、散装药品1047颗。经鉴定,上述减肥药均含有麻黄碱成分。
今年初,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该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同时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今年4月,西秀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日前,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罗蒙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拿贪污的钱去理财,被判洗钱罪
王飞诉洋河酒厂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因现有技术抗辩成立被判败诉案
王飞诉洋河酒厂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因现有技术抗辩成立被判败诉案(2013)参阅案例59号 【裁判摘要】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主张被诉侵权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