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到来时,故意把车开到低洼处_湾区律师网

台风到来时,故意把车开到低洼处

2022-07-03 15:32:29  浏览:1247  来源:法治网
浙江宁波地处东海之滨,经常受台风的侵扰,而宁波市海曙区某小区由于处于河道旁地势低洼处,一遇强台风就容易被外围河水倒灌。汪某却在其中发...

浙江宁波地处东海之滨,经常受台风的侵扰,而宁波市海曙区某小区由于处于河道旁地势低洼处,一遇强台风就容易被外围河水倒灌。汪某却在其中发现了“生财之道”,故意制造水淹车事故骗取保险金。近日,经海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1年11月9日,某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怀疑车主汪某骗保。汪某家住宁波市奉化区,却在台风“灿都”即将到来时,特地驾驶轿车至海曙区洞桥镇,并将车停放至洞桥镇某小区最低洼的停车处,之后就弃车回家了,其车在台风中被淹。当地居民在台风到来时都要将车停放至高处,汪某却反其道而行,行为异常。公安机关对汪某立案侦查,后移送海曙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由于汪某拒不承认,办案检察官走访了汪某维修车的4S店。维修人员介绍,事故发生后,汪某的车并不需要报废,还是可以修理的,但汪某坚持不维修,要求报废。双方僵持不下,拖了一个月后,车辆已无法维修。

办案检察官调阅汪某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后发现,汪某早在七八月就想出售这辆车,并多次咨询二手车商行。该车估值大约为2.5万元,而如果车辆经损毁报废,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却能达到5万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官还发现,9月13日台风登陆的当晚,有好心人曾通过驾驶室内的手机号码联系汪某,通知其赶紧去挪车。汪某却声称无法到达现场,同时还拒绝了好心人帮其拖车的建议。其实汪某当时就在现场,直至确认车辆被淹后才离开。综上,检察官认为汪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保险诈骗罪,遂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大量证据面前,汪某承认为了骗保故意制造水淹事故的犯罪事实。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汪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让其家属主动退赔保险公司全部损失。考虑到汪某的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严重,且自愿退赔并取得保险公司谅解,检察官对汪某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近日,经海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汪某作出上述判决。

蔡俊杰 陈璐萍 王圣达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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