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肖幼新 张慧斌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执结吉安某建设公司与吉安市青原区某镇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青原区某镇政府一次性将370万元执行款支付到位,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
吉安某建设公司与吉安市青原区某镇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吉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某镇政府向建设公司偿付道路改建工程款700余万元及利息。在支付360万元工程款后,某镇政府未能依约偿付剩余工程款,建设公司遂向吉安中院申请恢复执行。在吉安中院的推动下,双方再度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确定镇政府在2022年初一次性偿付剩余款项。
截至目前,该院2021年度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实现清零。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吴忠百警开播反诈视频压降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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