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甲方:乙方:1.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下称该项目)的著作权登记代理事务:(1)(2)2.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3.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登记事务
甲方:
乙方:
1. 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下称“该项目”)的著作权登记代理事务:
(1)
(2)
2.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
3.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登记事务。
4.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缴费用不退。
5.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相关资料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6.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 登记费
合计(大写)人民币
乙方指定帐号为:
户 名: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科技支行
帐 号:11003697378301
7.本合同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到登记通知下达或因申请不具实质条件被驳回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著作权转让顾问协议范例